符合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的學員,需要參加同等學歷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3月份進行,考試時間一般在每年5月份最后一個周末進行,上午是外國語考試,時間為150分鐘,下午是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根據《授予具有碩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在職人員碩士學位工作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須在規定期限內通過國家組織的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統一考試,以及通過我校相應學科、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資格審查前3年在修讀所得的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及學分予以認可。規定期限內內未能通過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者,該次申請無效。學位論文答辯須在通過最后一門課程考試或統一考試后的一年半內完成,否則成績將失效。